臺南防制活性碳空污 3工廠被追討不當得利753萬元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運用FLIR紅外線熱顯像儀器拍攝廢氣流向,瞭解工廠是否落實操作導致泄漏污染空氣品質。(環保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許多工廠使用活性碳以減少製程中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產生,但如果沒有落實操作,反而會增加污染量,影響空氣品質。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除加強查覈,還引進管道連續監測系統,希望掌握工廠防制設備落實度,提高工作效能。今年前9個月已有3家工廠被查獲沒有定期更換活性碳,並被追討不當利得753萬元。
環保局表示,全市使用活性碳有121家工廠,主要爲塑膠製造業佔27%爲最多,其次爲染料、塗料製造業佔11%,其他還有橡膠製品製造業、化學制品製造業等。今年前9個月環保局共查覈25家工廠,發現有3家沒有定期更換活性碳,已追討不當利得753萬元。
此外,環保局也導入Mini-CEMS管道連續監測系統、排放管道濃度檢測,提升檢測量能。
環保局指出,活性碳是工廠處理揮發性污染物時常見的防制設備,具有操作技術低、無二次污染問題,相較熱處理技術防制費用高、洗滌技術操作技術高及有二次污染處理問題,活性碳使用佔比遠高於其他防制技術。
不過,環保局透過現場查覈發現,部分業者並未落實活性碳操作,包括使用劣質活性碳、未定期更換活性碳、未添加足夠活性碳量等,導致污染量不減反增,甚至衍生民衆陳情及空氣品質不良問題。
環保局長許仁澤強調,該局已在各工業區、畜牧場、交通要道合計建置1400顆微感器,全天候監控空氣品質,正值秋冬空品不良季節,裁罰金額也相對加重,呼籲業者平時就要落實空污防制操作,該局將不定期派員稽查,如發現未落實操作者,將處10萬元以上至20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