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男通緝半年逃亡在外 卻被自己眼神出賣曝身分

劉男因詐欺罪遭到通緝,逃亡半年卻被自己眼神出賣,遭到巡邏警逮捕解送歸案。(翻攝照片/崔正綱高雄傳真)

臺南43歲劉姓男子因2年前詐騙案,遭判處6年有期徒刑,他不滿判決上訴,半年前於開庭日落跑,遭到法院通緝。逃亡期間,劉男逃到高雄生活,日前下午騎車時,等紅燈期間一直偷瞄後方的巡邏員警,令員警起疑上前盤查,才發現他是通緝犯,劉男處心積慮、想盡辦法逃避查緝,卻反而敗給自己的眼神,遭員警逮捕解送歸案。

21日下午5許,三民二分局民族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大順二路與民族一路時,停等紅燈發現眼前的騎士不時回頭偷瞄、用後照鏡偷看員警的一舉一動,神情緊張的令員警起疑,於是上前將他盤查。

劉男見員警盤查,只好乖乖配合員警交付身分證,員警一查,發現他是今年7月22日遭到臺南地院發佈的詐欺通緝犯,劉男還裝一副非常驚訝的向警方稱,不知道遭法院通緝,頻頻向員警求饒,員警聽聞後直搖頭,依規定將他逮捕上銬,帶回派出所釐清。

到派出所時,劉男才向員警坦承,因2020年間,他在臺南地區加入詐騙集團,並擔任車手以假檢警、假冒公務機關健保局方式騙取民衆面交上百餘萬元,遭臺南警方查獲,後遭法院依詐欺罪判處六年有期徒刑,而劉男不服上訴,在半年前開庭時,私下逃到高雄生活,也因開庭未到,遭到法院通緝。

據瞭解,劉男爲規避查緝,徹底與家人斷絕往來,不敢打電話回家,也辦新手機門號,讓家人也無法聯絡到他,在高雄四處遊走工地,靠打零工及租房子維生。員警聽聞後,告誡劉男不應一昧逃避司法,而是坦然面對,訊後解送臺南地院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