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女童慘遭繼父「潑熱水管教」 母親生4子女2個自己帶

臺南女童遭燙傷案,臺南市社會局會同警方調查,查出女童繼父涉嫌管教不當用熱水燙傷女童,正深入偵辦。(圖/翻攝自臉書,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女童燙傷案,臺南市社會局28日凌晨第一時間社工會同警方前往調查,並瞭解女童目前傷勢及照顧情形,女童因母親延誤就醫導致傷勢嚴重,立即緊急安置,上午社會局再會同警方前往調查比對繼父與生母家屬間的說詞時,竟查出繼父涉嫌因管教潑灑熱水懲罰女童,導致女童雙腳掌與屁股燙傷。

社會局表示,據女童家屬說法,女童兩週前遭燙傷,惟家人未帶女童前往醫院診療,造成傷口潰爛嚴重。醫療人員亦表示,傷勢狀況尚符合家屬所述兩週前燙傷。本案女童受傷原因仍在詳細調查中,但父母親嚴重疏於照顧且延誤就醫,造成女童傷勢嚴重,社會局已立即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第56條進行緊急安置。

據社會局調查,女童母親生下4個小孩,其中2個小孩(包含受傷女童)目前是自己在帶,另1個出養,1個由前夫照顧,社會局已另派社工員前往家戶進行安全評估,確保其他孩童安全狀況。

社會局評估,因女童父母親嚴重疏忽導致兒少傷勢嚴重,社會局已緊急安置女童以確保兒少安全,後續同時啓動相關調查,後續視調查結果,依法處理。

據瞭解,該名4歲女童系由繼父與母親照顧。27日晚上8時,臺南市永康分局接獲報案稱有小孩管教問題家庭糾紛,警方到場發現系女童繼父與外祖母發生爭吵,繼父要求外祖母離開而雙方引發糾紛,其外祖母因而聯繫其他親屬介入而引發這場紛爭

臺南市永康分局發現女童雙腳嚴重燙傷,即派員與家屬帶女童至永康奇美醫院就醫,並通報社會局進行調查釐清案情,追查是否涉嫌違反兒少法相關法規情事

警方會同社工調查時,家屬指女童系2周前自行開熱水澡時致雙腳燙傷,當時繼父外出工作,女童母親聽到女童哭聲,發現女童燙傷,惟因家中經濟因素,僅帶女童到就近診所拿藥擦,1周後案主傷勢似乎較好了,即以繼父工作常使用的燙傷藥膏治療。繼父向社會局表示原本女童還會自己走路,但其外祖母近幾日到家住,女童情況變糟,繼父報警要求外祖母離開,其外祖母聯繫親屬而衍生爆料公社爆料紛爭。

惟臺南市社會局28日上午再度會同警方前往女童住處調查比對女童繼父、生母及其他家屬說詞及相關疑點,以進一步釐清案情時,竟查出女童繼父涉嫌管教女童時,以熱水燙傷女童雙腳掌與屁股。

由於繼父燙傷女童涉嫌虐童行爲,明顯涉犯兒少法等相關法規,警方及社會局爲求慎重,正針對繼父相關犯情進一步查證,社會局強調,一旦查證屬實一定依法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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