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新營工程行滯欠257萬稅款 帳戶700萬流向不明…負責人遭管收

臺南新營某工程行王姓負責人滯欠105、106年營業稅及罰鍰等125萬元,個人自99年度起滯欠多年使用牌照稅及罰鍰等合計132萬元,總計257萬多元,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追查其銀行帳戶有多達1815萬元資金存入,近7百萬流向不明,疑遭挪爲己用,昨遭聲押獲准。

據調查,該工程行目前已歇業。臺南分署統計,王滯欠105年營業稅及罰鍰、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105-106年度勞工退休金費用及交通罰鍰等合計125萬多元,另個人部分則滯欠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及其罰鍰、105年度營業稅及其罰鍰、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99、101、105-108、110年度使用牌照稅及其罰鍰、交通罰鍰等合計132萬多元,總計257萬7641元。

行政執行官林家禾調查發現,王於稅單送達後銀行帳戶有多達1815萬餘元資金存入,其中一家銀行帳戶疑挪爲自己或第三人所用金額達266萬多元,經詢問他資金流向,他指稱是工程款,要付工資及料錢,但無法提出相關證明佐證。

另家銀行帳戶疑爲王自己或第三人所用資金也高達411萬多元,他說,朋友做砂石買賣,請他去銀行申請帳戶,票都是朋友在使用等語,但也無法提出佐證資料。

昨上午王經通知到場說明,執行官訊問後,認定他符合「顯有履行義務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財產有隱匿或處分情事」管收事由,當場留置並向臺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開庭審理後,傍晚裁定管收並解送臺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王姓負責人昨經通知到場說明,執行官訊問後,當場留置並向臺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開庭審理後,傍晚裁定管收並解送臺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