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巡佐染毒遭免職! 爲百萬退休金翻案吞敗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圖 / 中時資料照)
臺南市警察局巡佐吳姓男子涉嫌吸毒被查獲後,爲保住數百萬元退休金,在遭記兩大過前申請自願退休。然而,吳員仍被懲處免職,不服提起訴訟,近日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據悉,吳員於2023年7月3日涉嫌吸食安非他命被逮,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嚴重損害警譽。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應記兩大過,並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免職。
吳員辯稱,他在同年6月即申請自願退休,退休日期爲8月2日,而他於同月18日才被免職及停職處分。申請退休時,並非處於停職期間,應給付退休金。
此外,吳員指出,考績法施行細則規定,公務員言行不檢致損害公務人員聲譽者,應記一大過。只有「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才應一次記兩大過予以免職。他吸毒並非刑法重罪,不能與販毒、暴力討債、妨害風化、貪污等行爲相提並論。況且他獲緩起訴處分,請求撤銷免職處分。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爲,依警察人事條例和考績法等規定,吳員涉及吸毒,被記兩大過和免職處分,有法可依,並無違反平等或比例原則。判決吳員敗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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