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藥局遭舉報哄擡口罩 檢警府大動作上門「卻未發現囤貨」

臺南消保官楊璿圓指出,該藥局負責人陳姓藥師否認媒體披露情事現場搜索尚無發現口罩囤積情形。(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不斷升溫,行政院宣佈全面徵用醫療口罩,19日經媒體披露臺南市大愛藥局卻能手握百萬口罩貨源,更以每個15元高價出售,爽賺災難財,黃偉哲市長十分震怒、下令徹查,由消保官聯合臺南地檢署、市調處及衛生局警察局機關前往該藥局查緝。

消保官楊璿圓指出,該藥局負責人陳姓藥師否認媒體披露情事,表示系友人請其代爲訂購4月30日以後疫情緩解,口罩徵用解除後之醫用口罩;另同意地檢署、市調處及市府人員,於一樓藥局賣場二樓住家進行搜索,經現場搜索尚無發現口罩囤積情形,目前已由檢調機關查扣該藥局口罩進貨單據,並請業者到臺南地檢署提出說明,釐清相關事實

黃偉哲市長強調,政府絕對不容許危害、妨礙防疫工作進行的囤積跟哄擡的行爲,請民衆販售業者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市府、地檢署及市調處都會嚴加查辦。呼籲在防疫期間,希望大家能「相忍爲防疫」。

市府法制處指出,截至19日止,計受理書面陳情口罩價格異常12件,電話陳情10件,消毒酒精價格異常案4件,總計26件,目前積極查覈,蒐集相關事證,如確有哄擡、囤積將積極查處,移送臺南地檢署、公平交易委員會,絕不寛貸。

臺南市政府呼籲,在防疫的重要時刻,舉國上下皆已做好萬全準備因應中央政府並且調配防疫物資,務求將疫情影響減到最低,但仍有部分不肖廠商,哄擡、囤積口罩等物資,藉此大發災難財,嚴重妨礙社會安全。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規定,若針對口罩等徵用防疫物資進行囤積、哄擡價格且情節重大者,可處1年至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如有發現囤貨或哄擡物價之現象,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洽各縣市政府消保官投訴,爲全民健康把關,共同維護民衆的權益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