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準新郎官自家廁所種出2棵大麻 還來不及呼麻就被逮...代價慘重

陳姓男子自己開公司,下個月要結婚,小孩也將出生,但他上網以300元購得大麻種子,在住處2樓廁所內種大麻想供己用,還沒施用即被查獲,現場僅2株活株各100及3公分、成品0.58公克,驗尿也呈陰性,法官認情節輕微,判他1年2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20萬元。

檢警調查,陳於去年2月21日上網在拍賣平臺上以300元購得大麻種子,併購買種植大麻所需器具後,同年4月間,在臺南住處2樓廁所內,將大麻種子分次取出,以培養土栽種,期間定期施以水分及養分,並以植物生長燈具光照,發芽至一定程度,再移植至較大型盆栽方式栽種大麻,成功培育大麻植株。

高雄警方於同年7月4日持搜索票至住處搜索,並扣得大麻成品1包(0.58公克)、大麻活株2株、水耕盆、土耕盆、植物生長燈、肥料及大麻種子5顆等物。

他坦承意圖供自己施用而栽種大麻,且有高雄仁武分局搜索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鑑定書等證據資料佐證,事證明確。

合議庭認爲,陳在自己家中2樓廁所內,以植物燈做爲日照設備,以水耕、土耕及盆栽栽種大麻,僅有2株活株大麻植株,1株100公分,1株3公分,而現場查扣到的大麻成品淨重0.58公克,驗餘淨重0.47公克。

合議庭認陳以簡易的植物栽種設備,可說不具規模,且僅有2株活體植株,小的甚至只有3公分,數量甚少,且陳供稱是要供自己施用,並沒有販賣意圖,所造成的危害較低,綜合相關情節判斷,他犯案情節輕微。

檢察官主張,陳於警詢及偵訊中未供稱栽種大麻要供自己施用,且驗尿報告全都是陰性反應,顯然沒有施用毒品,更無施用毒品前案紀錄,難認他真的有要供自己施用而栽種大麻。

辯護人具狀說明,陳因擔心自白施用大麻會罪加一等,所以才未承認栽種大麻是要供自己施用,因爲陳尚未實際施用大麻,驗尿結果當然不會有毒品反應。

陳於審理時供稱,他知道這樣犯法,想要壓碎,也有想要抽,但沒有真正種起來要抽。他也說,平常也有用菸斗抽一般菸草。他於偵審程序中均坦承栽種大麻外,表示下個月要結婚,小孩也即將出生。

合議庭審酌陳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栽種大麻數量僅2株,其中1株更只有3公分,且無證據證明有製成毒品或有流入市面,及素行良好,認他犯因供自己施用犯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罪處1年2月,緩刑3年,並應支付公庫20萬元,且應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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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栽種大麻2株,臺南地判處1年2月,緩刑3年,並應支付公庫20萬元。圖/本報資料照

大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