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董座劉偉龍控詹景超阻撓董事會召開 將嚴究法律責任

劉偉龍強調,依法7天前通知董事泰山公司第23屆董事訂於112年6月8日上午10時,於臺北市長安東路二段99號10樓泰山公司總管理處召集第一次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不料詹景超明知其已不具董事長身分,竟於事前宣佈泰山公司全體員工今天集體在家上班、聲明拒絕開放泰山公司供泰山公司第23屆董事召開董事會,顯然是爲阻撓泰山公司第23屆董事依法行使職權。

劉偉龍說,一早董事們依通知陸續抵達開會地點時,赫然發現泰山公司總管理處大門深鎖,門外並聚集大批宣稱爲泰山公司員工之不明人士阻擋董事會之進行,企圖干擾董事會議事,過程中更發生身分不明之人掀翻董事會議事桌椅、對在場工作人員大聲咆哮、擾亂現場秩序等衝突情事,所幸董事會最終排除萬難順利召開,出席董事並依公司法第208條第1項規定一致推選劉偉龍董事擔任董事長。

劉偉龍強調,5月31日泰山公司選出第23屆董事及獨立董事後,詹景超之董事及董事長資格即隨之消滅,不料詹景超竟不積極交接職務,反持續冒用泰山公司董事長之名發佈不實公告,不僅於日前違法宣稱總經理蔡政達職務已遭暫停,今又阻撓第23屆董事召集第一次董事會、唆使不明人士佔據泰山公司接待大廳,所作所爲荒腔走板,不惜觸犯強制罪等刑事罪嫌也要鞏固其違法竊據至今的董事長職位,惡行惡狀實已天怒人怨,人神共憤。

此外並敬告全體泰山公司股東、員工、合作廠商,泰山公司已於112年6月8日董事會選任新任董事長劉偉龍,詹景超僞以泰山公司名義之所作所爲,均與泰山公司無涉,泰山公司亦否認其效力,對詹景超種種違法行徑,泰山公司必將嚴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