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燈會嚴禁非法擺攤 桃市經發局:地主勿違法出租場域

「2025臺灣燈會在桃園」將有12公尺高的巨型「卡比獸」出現。(圖/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經發局爲維護活動期間燈區周遭環境、衛生及交通,25日起嚴格禁止於燈區周邊擅自設置攤販集中區。(經發局提供/廖姮玥桃園傳真)

2025臺灣燈會將於2月12日起至23日在桃園舉辦,孰料已有未經覈准之的攤集區在社羣網路上招攤等,桃園市經發局爲維護活動期間燈區周遭環境、衛生及交通,25日起嚴格禁止於燈區周邊擅自設置攤販集中區。經發局呼籲,攤販勿向未經覈准的攤集區報名設攤,避免權益受損,並請地主勿提供或出租相關場域避免觸法。

爲避免2025臺灣燈會活動期間對本市環境、衛生及交通產生負面影響,除經合法許可辦理展售活動者外,禁止於燈區周邊區域擅自設置攤販集中區,並針對文康二路、公園路二段與永能路口、高鐵站前西路與致祥一街口、高鐵站前東路二段 38 號、高鐵站前東路二段及領航南路三段等區域進行聯合稽查,同時將搭配執法嚴格取締違規行爲。

經發局表示,民衆倘有擅自設置攤販集中區的行爲,市府及所屬機關除視情節依都市計劃法、區域計劃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或桃園市攤販集中區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裁處外,並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辦理強制執行,情節重大者將斷水斷電。

桃園市經發局爲維護活動期間燈區周遭環境、衛生及交通,25日起嚴格禁止於燈區周邊擅自設置攤販集中區。(經發局提供/廖姮玥桃園傳真)

經發局提到,經市府及所屬機關所扣留或執行之標的,將視性質爲適當處理,必要時,另放置適當場所並暫代保管,保管或處理等相關費用由執行義務人負擔,相關執行內容已於1月24日公告周知,民衆如有設攤需求請洽官方市集招募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