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赴陸設立個體工商戶工作相關規定 國臺辦等三單位今公佈實施
大陸國臺辦等三單位今公佈實施《關於做好臺灣居民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工作的通知》。(藍孝威攝)
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開放行業清單。(附件截圖)
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開放行業清單。(附件截圖)
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開放行業清單。(附件截圖)
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開放行業清單。(附件截圖)
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開放行業清單。(附件截圖)
爲貫徹落實大陸國務院《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進一步爲臺灣同胞特別是基層民衆、青年羣體到大陸就業創業提供支持,大陸國務院臺辦、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3月16日聯合印發實施《關於做好臺灣居民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工作的通知》。
全文如下:
關於做好臺灣居民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工作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湖北、廣東、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省(直轄市)臺辦、商務廳(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廳、委):
爲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現就臺灣居民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6日起,臺灣居民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涪陵區等21個市轄區)、海南、大連、廈門、青島、深圳、石家莊、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蘇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陝西西鹹新區等省、市(區域)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可直接申請登記爲個體工商戶(特許經營除外),試點期限與《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一致。
二、臺灣居民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爲穀物種植等122項(詳見開放行業清單),經營範圍涉及行政審批的,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三、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的組成形式僅限於個人經營。
四、臺灣居民在試點地區以外區域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仍按照2015年12月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0個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擴大開放臺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通知》(國臺發〔2015〕3號)的規定執行。
五、臺灣居民在大陸設立個體工商戶的具體登記辦法按照原有登記規範執行。
附件: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開放行業清單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商務部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