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介質文心蘭 3月可輸美國

圖爲文心蘭。(本報資料照片)

經濟部今晚宣佈,美國農業部於當地時間4日正式公告,臺灣附帶栽培介質文心蘭植株輸美之最終法規,該法規將自正式公告後30日起(亦即本年3月7日起)生效,屆時我國該項產品在符合美國相關要求後,即可輸銷美國。

經濟部表示,爲促成我國附帶栽培介質文心蘭植株能夠輸銷美國,我方多年來透過「臺美貿易及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等雙邊對話機制努力,終於獲得成果。

繼美國於93年開放我國附帶介質蝴蝶蘭輸銷美國後,我自96年起即積極向美申請覈准我國附帶介質文心蘭輸美,TIFA會議及「臺美農產品檢驗檢疫技術工作小組諮商會議」等對話機制持續溝通討論,去年10月第9屆TIFA會議中,我方也將文心蘭輸美列爲最重要議題之一。

在我方之持續努力下,美方終於同意開放我國附帶栽培介質文心蘭之輸美申請案。

蘭花產業爲我國六大卓越農業產業之一,根據統計,去年臺灣蘭花出口產值達1.44億美金,其中美國市場佔37%。我國自開拓輸美附帶栽培介質蝴蝶蘭以來,帶動蘭花外銷市場動能,預期文心蘭亦有相當大的市場成長空間。此外,我國附帶栽培介質文心蘭苗輸美后,將可供美國業者進行接力培植後再進入美國市場銷售,提升我國文心蘭苗株栽培業者與美國當地業者之營收,創造臺美雙方在蘭花產業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