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打人員警沒事 徐永明:內政部要還民衆公道
▲324行政院驅離行動造成流血衝突,18位民衆委由太陽花學運律師團提告江宜樺等人。(資料照/記者孫曜樟攝)
針對前年3月太陽花學運時,羣衆攻佔行政院遭警方強制驅離,造成現場多人受傷,因此提出自訴控告政府官員與「不知名員警」傷害等罪,但臺北地方法院最終決定不受理;對此,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呼籲內政部等單位,應找出打人的員警,「還民衆公道一事,更不應該默不作聲」。
前年3月太陽花學運期間,民衆欲再攻下行政院,卻遭到大批警察強制驅離,由於當時場面非常混亂,驅離過程不少民衆遭到警方毆打併紛紛掛彩,事後提起自訴,控告政府官員與下手的「不知名員警」傷害等罪。
不過,臺北地方法院針對「不知名員警」的部分,認爲法院沒有調查動手員警真實身分的義務,應由自訴方提出員警身分,因此認定自訴不合法,最後判決自訴不受理,可上訴。
對此,徐永明指出,民衆落於如此尷尬局面,很大部分需要行政機關負責,當人民面對國家暴力攻擊後,作爲傷人工具的員警卻可以輕易的隱身於幕後,「明明囂張員警的照片一清二楚,流傳於全臺灣,警政機關卻遲遲無法給一個交代」,實在匪夷所思。
徐永明說,當民衆被冷落於體制之外,自力救濟走自訴這條路時,已經苦於沒有調查權,法院今天的判決根本是雪上加霜,因此呼籲內政部等單位,既然大埔案都能朝原地重建的正義之路上前進,「那找出打人員警,還民衆公道一事,更不應該默不作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