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彩虹眷村毀損案判決出爐 文化局求償150萬元駁回

臺中市知名「彩虹眷村」2022年遭當時協助營運的彩虹文創公司以油漆覆蓋畫作,中市文化局對魏姓執行長等8人提告侵權並求償150萬元,臺中地院認爲難認侵權,判文化局敗訴,可上訴。(中市府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知名「彩虹眷村」2022年遭當時協助營運的彩虹文創公司以油漆覆蓋畫作,中市文化局對魏姓執行長等8人提告侵權並求償150萬元,臺中地院認爲難認侵權,判文化局敗訴,可上訴。(中市府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觀光景點「彩虹眷村」以繽紛童趣的彩繪聞名,2022年遭當時協助營運的彩虹文創公司以油漆破壞畫作,中市文化局對魏姓執行長等8人提告侵權並求償150萬元。臺中地院審酌,該公司依認養契約有權重置、改作彩繪,難認侵權,判文化局敗訴,可上訴;文化局表示,尊重判決結果並研議後續處理。

位於臺中市南屯區的彩虹眷村,是「彩虹爺爺」黃永阜利用閒暇時在將拆除的老屋牆面、地面作畫,畫風繽紛、富有童趣,頗具特色,中市府決定暫緩拆除,並於2014年接管後規畫開放,每年吸引大量國內外遊客到訪。

判決書指出,文化局2017年先與黃簽訂「臺中市南屯區彩虹村認養維護契約書」,又於2020年續約,由黃與代理人、彩虹文創魏姓執行長於契約期間認養建物內設施及作品。文化局主張,魏2022年因與市府續約不成,7月底率員工等以油漆覆蓋17面牆,致彩繪圖案毀損,向魏等8人提告侵權求償150萬元修復費用。

彩虹文創等人抗辯,黃與文化局簽訂認養契約,同時授權魏彩虹眷村的認養維護權限,黃可免費使用場地並自行負擔所需的水電及創作設備,而魏負責維護、管理費用,有權對建物彩繪和粉刷;另,黃又於2010年、2012年將已完成及未來創作之作品著作權轉讓給魏,認爲魏的行爲屬於契約管理範疇,非不法侵害也不涉及民事違法。

臺中地院審酌,認養期間,魏依黃的授權合法管理建物,有權變更、塗改彩繪作品,魏等人將彩繪作品以油漆塗抹覆蓋行爲,難以被認定爲有侵害文化局權利的故意或過失,且不具不法性,認定文化局求償無理由,判處駁回,可上訴。

對此,文化局表示,對民事訴訟判決結果表示尊重,市府將研議後續處理方式,以維護市民大衆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