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國小色工友摟抱2女童、咬手指 捐錢給慈善團體獲緩刑

時任臺中某國小總務處蔡姓工友利用常和學童接觸機會,多次在校內對2名5年級女童摟抱摸胸,還會親臉頰、拍屁股,甚至大膽咬她們手指,因校方接連獲報展開調查,監視器也拍下他行爲,法院考量蔡和家屬調解,另向多個慈善團體捐款,減刑後依強制猥褻罪判他2年,緩刑5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蔡男2022年9月起就會在總務處外,或是樓梯間、教室外等,對當時年僅小學五年級的2名女童環抱摸胸、親臉頰、拍屁股,還會對她們咬手指等行爲。

因學校老師至少接獲2名女童報告,報警後調閱校內監視器也拍到蔡男多次行爲,家長得知後也堅持對蔡男提告。

臺中地院審理時,蔡均坦承不諱,女童也指證歷歷,另有校內監視器等可佐證;法院指出,蔡男犯加重強制猥褻罪,法定刑爲3年以上10年以下之罪,不可謂不重。

法院考量蔡男犯後坦承有悔意,也分別和2名女童及家長成立調解、賠償完畢,另外也分別捐款給啓聰學校、殘障福利關懷協會、家扶中心及相關慈善團體等,堪認有對自身不當彌補之意,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予以減刑。

法院審酌,蔡男利用女童年幼對其猥褻,造成身心健全、人格不良發展,但目前已無業,依2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各判他1年10月、1年8月,應執行2年,緩刑5年,應向公益團體提供200小時勞務,禁止對2名女童接觸。

蔡姓工友朝國小女童摸胸、拍屁股猥褻,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他2年、緩刑5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