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童橫越馬路遭撞飛 翻滾落地還揮手道歉
太平警分局指出,肇事路口爲網狀線未繪設行人穿越道,不過在距離100公尺內有繪設行人穿越道,男童不依規定穿越道路部分,將處其法定代理人500元罰鍰。(民衆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太平警分局指出,肇事路口爲網狀線未繪設行人穿越道,不過在距離100公尺內有繪設行人穿越道,男童不依規定穿越道路部分,將處其法定代理人500元罰鍰。(民衆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市太平區昨(23日)發生自小客車追撞男童事故!一名11歲李姓男童因違規穿越馬路,遭對向自小客未減速撞擊,當場騰空飛起栽蔥倒地,他哀稱「屁股好痛」,竟還向肇事駕駛揮手致歉,奔回母親身旁,所幸僅受到擦挫傷;警方認爲未依規定穿越馬路將開罰500元。
太平警分局指出,經調查,太平區建興路與復興街口23日傍晚1名男童橫越馬路時遭由張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撞上,男童被撞飛倒地,頭部及臀部有輕微擦挫傷,並未送醫,警方獲報到場立即爲張姓駕駛進行酒測,沒有酒精反應;而男童則未依規定穿越馬路。
依據目擊者陳述,當時男童與其媽媽在街口採購年貨,路口寬度僅約10公尺,媽媽要求男童到對向機車的腳踏處拿麪包,男童就直接以快跑方式穿越馬路,不料遭到白色自小客車撞擊,一旁民衆見狀驚呼連連,而男童被撞飛後倒栽蔥倒地,又折返跑回母親身邊,肇事駕駛也下車關心男童傷勢。
太平警分局交通分隊長翁鉞勳說,李童頭部及臀部輕微擦挫傷,張姓駕駛酒測值爲0,肇事路口爲網狀線未繪設行人穿越道,不過在距離100公尺內有繪設行人穿越道,男童不依規定穿越道路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處其法定代理人5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