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人妻直播主裝單身...狠騙癡心男199萬 判10月要入獄
臺中已婚的賴姓女子擔任直播主隱瞞人妻身分和陳姓男子交往,短短7個月就跟他要了199萬元,包括美容、卡費及生活開銷都讓陳買單,直到陳發現賴女和老公舉辦「寶寶性別趴」才驚覺被騙。法院刑事依詐欺罪判賴10月確定將入獄,民事扣除賴已支付款項,判應給付陳129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賴女原在「17直播網路平臺」擔任直播主,陳男2019年看直播和她認識,賴女利用陳男想以結婚爲前提和她交往,謊稱自己離婚2年刻意隱瞞已婚身分,2人2021年2月起成爲男女朋友,也論及同居、存錢買房。
賴又利用陳男信任、期待結婚,就以需要生活費、繳稅、卡費或修繕漏水等名目,同年3月至10月間,陳男就砸錢匯了199萬元給她,沒多久陳透過賴女朋友的IG,驚見賴女和其佯稱已離婚的「前夫」共同舉辦「寶寶性別揭曉派對」慶祝賴懷孕,這才驚覺受騙。
臺中地院刑事一審時,賴女否認詐欺,辯稱沒跟陳講清楚自己沒離婚確實不對,除此外和陳交往過程都是真的,還說和老公感情很差,但錢都是陳男主動要給她的。
一審勘驗2人對話,發現賴女歷次向陳男索取金錢,少則3萬元至5萬元,多則15萬元至35萬元,以日常開銷、打音波美容、卡費、保險及修繕等理由,若陳非誤認賴單身,基於爭取結婚目的,一般而言不可能願負擔如此龐大金額。
一審認爲,賴女隱匿已婚佯和陳交往,藉機騙取財物,利用人性情感弱點,造成陳蒙受心靈創傷及財損,依詐欺取財罪判她10月徒刑,上訴二審駁回確定,賴女將入獄服刑。
陳男再提民事訴訟,向賴女求償199萬元。賴抗辯稱,她在刑事二審認罪,有和解意願,前後已給付陳70萬元,認爲他求償199萬元無理由,應予減縮。
民事庭查,賴女確實於今年7月、8月間一共匯70萬元給對方,判處賴應給付陳男剩下的129萬元。
賴女擔任直播主隱瞞已婚身分,和陳姓男子交往騙他199萬元,法院依詐欺罪判她10月確定。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