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費率依審議會建議預告 訂114年元旦生效

環境部7日完成碳費費率審議,審議會建議一般費率、優惠費率AB分別爲新臺幣300、50、100元;對於建議值環境部未再調整,並於昨天進行草案預告,預告期7天,預訂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

環境部8日預告訂定「碳費徵收費率」草案。其中特別指出,爲有利於碳費徵收對象及早規劃減量因應作爲,將預告期間縮短爲7天。

另外,爲逐步提升減量誘因,降低減量成效的不確定性,並接軌2030年碳價規劃趨勢,碳費費率審議會建議未來碳費徵收費率,除審酌法定因素外,並得以2年爲1期,分階段逐步調整。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告訴中央社記者,由於碳費費率審議會已經歷時約半年討論,並且委員組成多元,因此費率仍依審議會建議進行預告程序,預告期間仍然歡迎各界意見提供意見,後續也會加速法制程序,以明年1月1日生效實施爲原則。

環境部7日召開第6次碳費費率審議會,建議一般費率訂爲每噸碳新臺幣300元,優惠費率A(行業別指定削減率)、B(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分別爲50元、100元;明年起試申報,2026年正式收費。

環境部估算,若碳費徵收對象皆提出自主減量計劃,適用可行性較高的優惠費率B,預估2026年起政府每年徵收約60億元。

減碳成效部分,環境部估算,如果碳費徵收對象都能提出自主減量計劃,推估2030年可減少37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約相當於2005年排放量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