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涉惡勢力保護傘 起訴28人

陳某志等涉嫌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案件由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廣陽分局偵查終結,移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圖爲唐山燒烤店監視器畫面。(摘自觀察者網)

由「唐山燒烤店打人案」牽扯出的黑社會暴力組織案8月11日偵結,包括主嫌陳某志在內的28人遭提起公訴。涉惡勢力組織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有15名相關人員被立案審查調查,其中8名公職人員因徇私枉法等罪遭留置。至於網傳4名被害人在小衚衕內遭性侵、從樓上被扔下、被汽車碾壓等,檢察機關均認定爲虛假訊息。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29日通報,6月10日2時40分許,陳某志、馬某齊、劉某1、陳某亮、李某1、沈某俊、李某瑞及劉某2、姜某萍(2人作不起訴處理)在唐山市路北區某燒烤店吃飯時,陳某志對正在店內與同事李某、遠某、劉某某用餐的王某某進行騷擾,遭到王某某的拒絕和斥責後,陳某志遂毆打王某某,王某某與李某對其進行反抗。之後陳某志等人分別在燒烤店內、店外便道上、店旁小衚衕內,共同對被害人王某某等4人持椅子、酒瓶擊打或拳打腳踢。

案發後,4名被害人送醫,其中,李某、遠某經醫院檢查無需留院治療後自行離開;王某某、劉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療,於7月1日出院。經法醫鑑定,被害人王某某、劉某某構成輕傷二級,李某、遠某構成輕微傷。

同時,經公安機關詢問被害人、訊問犯罪嫌疑人,並綜合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認定網傳4名被害人在小衚衕內遭性侵、從樓上被扔下、被汽車碾壓等均爲虛假訊息。

另經公安機關深入偵查,自2012年以來,陳某志等長期糾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非法拘禁、聚衆鬥毆、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搶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尋釁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逐漸形成了以陳某志爲糾集者的惡勢力組織,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爲,陳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76條之規定,對陳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訴。

與此同時,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昨通報,河北省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唐山燒烤店打人案」陳某志等涉嫌惡勢力組織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對15名相關人員立案審查調查,對8名公職人員採取留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