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不成零用錢50刀砍死母 39歲臺中男自稱「國父」下場曝

太平區去年4月發生一起弒親悲劇,曾罹患思覺失調症的陳男,向母討零用金未果,憤持刀砍殺母親致死。(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中市太平區2022年4月間發生弒親逆倫慘案,陳男自稱「國父」因向母親索錢未果,涉嫌持刀殺母50刀致死,臺中地檢署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嫌將其起訴,一審認定陳有精神疾病,依殺人罪嫌判刑18年,宣告於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監護5年;陳與檢方均提上訴,二審駁回確定,全案未定讞。

檢警調查,與62歲母親同住的39歲陳姓男子,曾罹患雙向情緒障礙症多次就醫,陳母固定每週給陳1000元零用錢,但沒幾天即花用殆盡,便大聲咆嘯、砸毀屋內物品,對陳母暴力相向,經報警有多次家暴紀錄,行兇當天他因討錢與母發生口角衝突釀禍。

檢警指出,死者陳母當天剛好在廚房準備晚餐,陳男索錢持刀吼叫,陳母慌逃至客廳,陳揮刀砍殺造成陳母胸、背、頸有刀傷,另心臟、肺臟破裂倒地不起,警方獲報破門而入,找到陳男則呆坐牀沿,將他帶回偵訊,陳卻語無倫次,當時無法接受偵訊、送醫戒護。

檢方認爲,陳行兇的水果刀刀鋒上沾染血跡,刀刃明顯彎折,經採證發現,兇刀與死者身上的刀傷相符,陳行兇時穿的衣服也驗出他與陳母的DNA。但陳否認殺害母親,辯稱死者非他母親,又稱砍殺母4、5刀。根據相驗報告,死者全身約有50處銳器刀傷,其中左前胸3處穿刺傷爲主要致命傷。

檢警調查,陳男自2013年起因精神疾病多次就醫,同年至2018年間至案發後去年4月間經醫師診斷或鑑定研判患有情感性精神病、雙相情緒障礙症等精神疾病。陳涉嫌持刀殺母50刀卻冷血旁觀直至死者氣絕身亡,又到浴室清洗兇刀身上噴濺血跡,並未處精神障礙狀態而無辨識違法能力,去年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起訴。

一審法官認定陳有情感性精神病、雙相情緒障礙症等狀況,犯行時因精神疾病惡化影響,依殺人罪判刑18年,因陳有再犯可能性,宣告執刑完畢後,令入醫療等相當處所,監護5年,全案經上訴二審,臺中高分院昨日宣判,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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