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2車手頭遭「行刑式」爆頭槍決 冷血兇二審仍判無期

詐欺集團車手頭冷血槍決2名手下判無期(示意圖,達志影像)

蘇柏源擔任詐騙集團車手頭,不滿同集團楊姓和陳姓車手被逮落網後出賣他,2022年在桃園一處出租套房中,行刑式槍殺2人,一審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臺灣高等法院15日駁回上訴,仍判決無期徒刑。可上訴。

本案因楊及陳在2022年8月17日提領詐欺款項時遭警方逮捕而供出蘇柏源,蘇柏源嗣要求楊及陳改口,卻遭楊要求其給付共800萬元予其等始願改口,而心生不滿。

同年9月1日晚蘇與對方見面,他與楊及陳因另案詐欺案件產生言語爭執,他持手槍,先朝楊右邊太陽穴處及頭頂處接續連開2槍,楊當場倒地死亡,他再向前朝陳右邊太陽穴處開槍,陳亦當場倒地死亡。

一審桃園地院認爲,蘇男近距離朝陳右邊太陽穴處開1槍,致楊、陳死亡,手段冷血、殘酷,所爲應予嚴厲非難,但然仍與血腥恐怖攻擊、屠殺,或折磨、凌虐、變態之殺人態樣有別。

桃園地院認爲,蘇柏源經由長期監禁、輔導治療,非無矯正教化之合理期待可能,無期徒刑理論上乃永久監禁,被告蘇柏源於執行25年後可否符合假釋條件得予假釋出獄,乃屬無可預期之事,判處無期徒刑,並宣告禠奪公權終身,高院駁回上訴仍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