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SRF廠「敗部復活」 黃世傑兩點聲明開轟!市府迴應了

▲黃世傑(左三)接任法務部政務次長後,仍勤走基層。(圖/擷取自黃興隆臉書)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針對3家SRF廠商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經濟部在6日撤銷處分後,業者「敗部復活」又能進駐。前立委、現任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傑10日發出2點聲明指出,市府應正視其遭撤銷的行政處分草率與輕忽,莫再堅持錯誤法律見解,否則將形同「假廢止、真放水」,重批市長張善政「打假球」罔顧觀音居民權益。

另外,市府、現職民代以民爲念,另作適法處分廢止入園許可,守護觀音居民健康。由於,黃世傑在去年年底2024立委選戰,在各界跌破眼鏡下,以些微票數尋求連任失利的要因之一,即是臺灣立方、可寧衛、立疆3家SRF廠商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爭議!

選後,黃世傑仍勤走基層,並以其法學專長經賴政府延攬擔任法務部政務次長,並因其黃姓宗親於地方政壇影響力以及其具佳學經歷,被喻爲綠營下屆市長實力人選。現今對於SRF廠商「敗部復活」將能進駐桃科,黃世傑看法格外引人關注。

針對經濟部撤銷桃園市政府廢止SRF專案入園許可處分,市府強調,因經濟部收回推薦函,三家SRF廠專案入園程序已不完備,市府依程序廢止原專案入園同意,依法有據,經濟部訴願結果令人遺憾。對於經濟部持續推動3家SRF廠商進駐,市府後續將落實把關污染物排放權管理,3家SRF廠商需符合環評規定,確保市民健康。

市府說明,桃科園區3家SRF廠商本不符合桃科園區土管規定,入園系依桃科土管要點第2點第4項第10目規定經工業主管機關覈准專案入園,然專案入園的程序與條件已明訂於109年12月23日經濟部工業局召開之專案會議,廠商需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核發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文件後,由經濟部先向本府推薦,廠商再向本府申請入園,故如無經濟部先向本府推薦,本府不會允准入園許可。

惟經濟部後續來函本府表達收回對桃科園區3家SRF廠商推薦,因3家SRF廠商入園申辦未符合上開會議明定之專案入園程序,爰本府依規定廢止SRF專案入園許可,乃依法有據。然經濟部訴願決定書所持理由,則弱化推薦函的必要性,僅認定本府入園同意函所裁量之基礎爲「取得必要條件」與「廠商需承諾事項」,且經濟部僅視推薦函爲機關間協商與政策表述,而忽略本府在審查可否專案入園時,需視是否取得經濟部推薦函之事實,本府對經濟部此項認定深表遺憾。

黃世傑今天則發出的2點聲明如下:

一、桃園市政府應正視其遭撤銷行政處分的草率與輕忽,莫再堅持錯誤法律見解,否則將形同假廢止真放水,罔顧觀音居民權益:據經濟部的訴願決定書中記載:「原處分機關…未於處分函中記載廢止之法令依據,訴願答辯書亦僅稱依行政程序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而未敘明具體法條規定…」我們才發現,原來桃園市政府今年三月份,廢止3家SRF電廠入園許可處分時,並未論述廢止的原因,僅以經濟部收回推薦函爲理由,即輕率做出處分。重要的是,經濟部已三度發函告知,其推薦函僅爲政策表述,無法律效力。

▲經濟部訴願決定書。(圖/黃世傑服務處提供)

可見桃園市政府明知法律見解有誤,卻仍執意把有瑕疪的理由做成處分,所以當然未能通過訴願程序的法律審查,也自然會遭經濟部撤銷。從專業角度來檢視,不免讓人感覺桃園市政府在假廢止、真放水,張善政市長儼然打了一場假球。

二、桃園市政府不是無計可施,盼桃園市政府、現職民代以民爲念,另作適法處分廢止入園許可,守護觀音居民健康:

然而,桃園市政府並非真的無計可施。實務上,行政機關的處分因法律瑕疪被撤銷後,不是不能在完備理由後,另爲適法之處分。以本件而論,桃園市政府若真心與民意站在一起,想替人民解決問題,可以另以《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5款規定,「爲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爲依據,以造成對當地環境與居民的重大危害爲由,再次廢止入園許可,阻止SRF電廠進駐。

遺憾的是,桃園市政府做處分時草率輕忽,該做的事情不做,卻在事後表示「遺憾」。殊不知訴願委員只是爲了維持法治,不得不撤銷其草率的處分。桃園市政府竟倒果爲因,把自己做處分時,刻意放水而一手造成的訴願決定,說成「經濟部持續推動3家SRF廠商進駐」,並表示「後續將落實把關污染物排放權管理,3家廠商需符合環評規定」。明顯已經實質決定要放水讓廠商進駐,這一連串精密的算計,請關心此事的市民朋友,不可不慎。

黃世傑並呼籲現職民意代表,莫忘初衷,桃園科技園區的主管機關是桃園市政府,只有桃園市政府纔有權責,決定廠商能否入園。若是繼續陪桃園市政府打假球,甚至只問顏色、不看是非,就更加證明,無心替百姓解決問題,過去那些話只是選舉時的政治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