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嚴重超速 年暴增75.6%
桃園警方表示,2023年6月30日後,超速超過40公里屬嚴重超速,除罰鍰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還要吊扣牌照6個月。警方統計,2023年舉發3638件,2024年舉發6390件,暴增75.6%,呼籲民衆遵守法規。(警方提供/賴佑維桃園傳真)
桃園市警局表示,2023年6月30日起,超速超過40公里以上屬嚴重超速,除罰鍰1萬2000元至3萬6000元,還要吊扣車牌6個月。警方統計,2023年舉發3638件,修法後放寬取締範圍,2024年舉發6390件,暴增75.6%,呼籲民衆遵守法規。
過去超速60公里以上才屬嚴重超速,但爲降低車禍件數及傷亡狀況,2023年6月30日起,下修到超速40公里就屬嚴重超速。警方表示,許多文獻研究指出,車速是影響交通安全最重要的一環,若速度降低,交通安全就會提升。主要是車速太快,駕駛人應變時間就會縮短,此外在車速高的情況下碰撞,傷害也會提升,較容易發生傷亡事故。
警方指出,容易發生嚴重超速熱點主要在地廣人稀的郊區,因道路寬敞車又少,駕駛人會不自覺超速。不過若是半夜的市區,因爲人車稀少,也是超速的熱點。警方分析,2023年6月30日修法後,嚴重超速下修到40公里,舉發案件隨之暴增,也會加強宣導,呼籲民衆小心駕駛。
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提醒民衆,如果超過最高速限40公里,舉發機關通常會開罰2張同時間及同地點的嚴重超速罰單,1張針對駕駛人處以罰鍰,另1張針對車主處以扣牌6個月處分。有民衆質疑一罪二罰,他說明,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2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爲,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爲裁處,因此二者皆需處罰,並無一罪二罰情事。
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1第2項,逕行舉發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速限,其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經1個路口以上,得連續舉發。李維振呼籲,嚴重超速已下修爲40公里,如符合相關規定得連續舉發,且駕駛人、車主都會處罰,請民衆遵守道路速限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