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追撞逼車致友人車倒地不治 國民法庭認他傷害致死判9年

洪姓男子相識50年的同姓友人,認他積欠賭博抽頭金10萬元,自前年10月起傳簡訊催討,同年11月26日趁他返鄉投票時討債,雙方互毆,友人騎機車離開,他駕車尾隨二次追撞逼車,致友人失控人車倒地而不治,他被訴殺人罪,國民法庭改以傷害致死定罪判洪9年。

洪姓男子被訴殺人罪,爲今年度臺南地院第一件國民法官審判案件,案經國民法庭審理,法官、國民法官及檢辯等親自到北門蚵寮派出所等處現場勘查,並就路口監視器、洪男行車記錄器及民宅、民車等錄影畫面勘驗。

檢方起訴,洪與同姓被害人相識約50年,被害人認洪曾積欠賭博抽頭金約10萬元,洪否認有此債務,但被害人曾自2022年10月19日起,多次傳簡訊方式向洪追討債務。

洪於同年11月26日回戶籍地投票,相約於友人住處前聊天,被害人騎乘機車經過該處,質問洪債務如何處理,雙方互相拉扯及互毆,互毆後被害人騎乘機車離去,洪駕車追隨在後,同日下午2時38分許,雙方停等紅燈時,發生口角。

洪二次駕車追撞被害人後,2人互相叫囂,洪駕車尾隨被害人後追逐,並在被害人機車後方逼進,致被害人失控打滑人車倒地,惟被害人經送醫後傷重不治。

洪姓男子被訴殺人罪,爲今年度臺南地院第一件國民法官審判案件,案經國民法庭審理,今中午宣判。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