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多元救濟管道 財部開啓海關線上聲明訴願功能

臺北關特別提醒,「線上聲明訴願」功能系基於便民考量而設,惟因訴願爲要式行爲,訴願書仍爲訴願法規定之法定文件,故於線上聲明訴願之隔日起算30日,內仍須補送紙本訴願書及原行政處分書影本等資料,倘屆期仍未補送,將遭受「訴願不受理」決定,請商民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