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水平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積極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加強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薄弱環節的優質金融服務。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聯合發佈有關通知,決定聯合開展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加強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專項行動。金融服務鄉村經濟發展是普惠金融的重要內容,要不斷提升金融服務能力與水平。

金融服務鄉村經濟發展,渠道下沉是基礎。金融機構要加快構建服務網絡,暢通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毛細血管”,突出抓好鄉村兩級網點建設,一體推進渠道、人員、資金進村,促進產業旺村、產品出村、治理興村,紮根鄉土開展特色化經營。

金融服務鄉村經濟,產業發展是重點領域。金融機構要大力拓展糧食金融服務場景,加大高標準農田和設施農業建設金融支持,深化種業振興和農業科技金融服務。同時,綜合運用多種融資渠道,盤活農村資源資產,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隨着鄉村振興的持續推進,鄉村產業形態、農民收入結構和基層公共服務需求等方面發生了深刻變化。金融機構一方面應拓展和深化金融服務,滿足鄉村人居環境整治和生態文明建設、鄉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縣域城鄉融合發展、數字鄉村建設等更多領域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針對鄉村治理和公共服務需求的增長,積極探索以金融服務下沉帶動更多資源下鄉,爲鄉村振興帶來更多源頭活水。

近年來,有的金融機構開始發揮服務網絡遍佈鄉村的優勢,與地方政府、企事業單位等開展合作,將城市的教育、醫療、文化、科技等非金融公共服務通過村級網點引入鄉村。這一做法不僅體現了社會責任,暢通了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渠道,而且提升了產業發展水平和農民的生活質量,進一步增強鄉村發展活力,從而實現以非金融服務反哺金融。

從實踐看,在服務鄉村經濟發展過程中,非金融服務有助於金融機構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豐收”。例如,作爲城商行的桂林銀行,依託村級服務點,爲農民提供尋項目、找技術、銷售農產品、扶持創業就業以及農村社保和便民醫療等多方面的非金融服務。經過4年多改革轉型,該行村級服務點從零起步發展到近7000家,累計向鄉村振興領域投放貸款超3200億元,自身資產規模也實現了快速增長。

由此可見,金融可爲鄉村振興提供更多資源“接口”,要順應鄉村發展,積極構建服務鄉村的“金融+”生態體系。產銷、供需高效精準匹配才能保障農產品銷售,金融機構可依託服務網絡搭建農戶、企業、商戶、消費者之間的橋樑,促進鄉村產業發展和城鄉要素雙向流動。社保、就業等關係國計民生,是農民需要辦理的高頻業務,依託數字化手段,可將這些公共服務接入普惠金融綜合服務點,提供“一站式”服務,從而帶動公共服務和社會資源低成本、高效率下沉鄉村,爲推動城鄉融合發展、促進鄉村全面振興提供重要支撐。 (作者:童 政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