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 三季度商品房成交面積同比下降14%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張敏 北京報道
10月16日,天津市六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出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落實國家金融支持政策、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等三個方面的穩樓市政策。
該文件由天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天津市規劃資源局、天津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金融監管局等部門發佈,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
各項措施中,對住房限制性措施的取消最受人關注。
天津表示,取消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購買、轉讓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對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上限實施指導。同時,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這也意味着,天津不僅取消了住房限購,還取消了限價、限售等政策。同時,通過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稅收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也得以解除。
天津還表示,調整差別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爲不低於15%。
在融資端,《通知》指出,依法加大房地產“白名單”項目貸款投放力度,督促商業銀行儘快落實已授信貸款資金,提高新增融資貸款發放比例,積極滿足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
天津還要求,各區人民政府要用好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根據本區實際採取發放購房補貼、開展商品房促銷、舉辦展覽展示活動等措施,提振市場預期和信心。
中指研究院監測數據顯示,今年第三季度,天津商品住宅供應192.70萬平方米,同比下降近兩成;成交164.60萬平方米,同比下降14%。9月,天津商品住宅成交60.66萬平方米,環比增長14.83%。
中指研究院天津分院高級分析師牛曉蕙表示,近年來,天津住宅市場的需求結構呈現出向核心區域集聚的趨勢。市內六區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積佔比連續4年擴大。在此背景下,市內六區取消限購、降低首付比例,將有效激發外地購房者及本地改善型購房者的潛在需求,從而爲市場注入新的活力。
去年9月,天津曾將限購區域縮小爲市內六區,並推出“認房不認貸”。今年上半年,天津發文稱,在市內六區購買單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覈驗購房資格。
牛曉蕙表示,政策調整亦將有利於穩定市場各方預期,助力市場企穩恢復。
中指研究院還指出,隨着天津取消限購,目前仍在實施住房限購的城市僅有北京、上海、深圳,以及海南部分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