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雷案 陸軍鷹式飛彈營成軍
圖爲鷹式飛彈。(美國陸軍)
飛彈第一營(勝利女神)成立後,陸軍總部開始與美軍顧問團組長鮑克准將,洽談繼續增加飛彈營的事宜。鮑克准將提出美國國防部長布魯克的建議,先提供國軍鷹式飛彈營,可與勝利女神相互搭配。
民國49年10月7日,美軍同意預先成立一個專案,針對鷹式飛彈營之整體運作。同年11月24日,成立陸軍飛彈第二營,定名爲「天雷計劃」。
鷹式飛彈營下有5、6、7、8四個連,第5連在宜蘭頭城營子嶺,第6連在九份金瓜石,第7連在七星山竹子坑(後改名竹子湖),第8連在臺中大肚山310高地。
隨後勝利女神與鷹式飛彈持續擴編,包括天雷案、南屏案屬於勝利女神;而南寧案、煉石案、天蠍案屬於鷹式飛彈,可見鷹式飛彈的數量更多。
鷹式飛彈系統概述:
鷹式飛彈服役時間比勝利女神更長,使得它的系統設備有持續調整,從陣地式改成機動式。不過大致上都還是維持:連控制中心、脈波搜索雷達、等幅波搜索雷達、高功率照明雷達。
鷹式飛彈全長5.08公尺,直徑0.37公尺,採用單節固體雙推力火箭發動機,結構簡單升級方便,早期的元件是真空管式的,但是隨着電子技術進步,元件也逐步改成半導體式,重量更輕、準確度也更好。其最大射程45公里,最大射高20公里。
空中目標:靶勤隊
試射武器需要標靶,而飛彈的試射,標靶還必須模擬飛機持續飛行,也就是靶機。其實靶機就是一種遙控無人機,其中有最名,使用00時間長的是美國碧奇公司(Beechcraft)的MQM-34D火蜂靶機,它採用一具小型渦輪噴射引擎爲動力,極速可接近1馬赫。
火蜂機單價也要數十萬美元,對當時的國家財政也沒辦法消耗性性使用,因此是在翼下加掛拖曳靶(拖靶),火蜂飛過試射目標區,飛彈雷達鎖定後,火蜂釋放拖曳靶後飛離目標區,飛彈來打擊小型拖曳靶。
火蜂機在飛離目標區後耗盡燃料,釋放降落傘落入地面,再由直升機將其吊回再使用。
火蜂機是最早的實用化軍用無人機,其釋放拖曳靶的過程也與釋放飛彈沒什麼不同,因此以色列很早就看到它的作戰潛力,在黎南戰爭時期,利用了大量以火蜂機與其他以色列自制無人機投入戰場,令敘利亞防空單位感到混亂,以掩護後續的戰鬥機轟炸行動。(四之三;摘自《神箭陸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