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開發政策爭議 環團籲政府檢討並補做環評

環團6日在立法院舉辦記者會指出,經濟部未依法進行能源增氣政策環評,怠於依法行政多年,要求補做政策環評,也應重新檢討、盤點天然氣政策。(監督施政聯盟提供/蔡佩珈臺北傳真)

爲達成能源轉型目標,政府大力發展天然氣相關基礎建設,其中四接最快農曆年前進行環評審查,環團6日舉辦記者會指出,天然氣是高碳排化石能源,政府卻不斷規畫興建多座燃氣機組、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尤其經濟部未依法進行能源增氣政策環評,怠於依法行政多年,要求補做政策環評,也應重新檢討、盤點天然氣政策。

臺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指出,根據「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能源政策有影響環境之虞,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經濟部能源局曾在2011年提出「能源發展綱領政策評估說明書」送環保署審查,後以調整電力政策爲由撤案,歷經十多年,未再提出能源政策環評,怠於依法行政至今。

她表示,經濟部當年提出低依賴、低排放、高價值等發展原則,並預估現有2座天然氣接收站擴建後,尚可滿足使用量目標及規畫燃氣機組佔總裝置容量比例以不超過3分之1爲原則,如今一、二接持續擴建,三接興建中,六、七接通過環評,僅四、五接仍在拉鋸,目前能源發展現況已牴觸上述原則,呼籲政府儘速依法進行「能源政策環境影響評估」。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也表示,經濟部主掌經濟開發,近10年未提出相關開發的政策環評或更新,監察院應主動調查及糾舉,環境部則應要求經濟部提出能源開發政策的政策環評。

臺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認爲,經濟部能源署應重新盤點並公佈臺灣未來10至30年天然氣供需量變化路徑預估、天然氣接收站新建、擴建計劃,並全面檢討,避免過渡能源開發破壞永續生態。此外,政府既認爲高碳排天然氣不是永續能源,現階段應提出接收站退場的生態覆育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