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女友懷孕卻不認帳 還趕出家門!法官認證:就是他的種

同居女友懷孕了卻不認帳,還把她趕出家門!法官認證:「就是他的種」。(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指控前男友阿國(均化名),雙方在2020年底交往,隔年5月開始同居,互動頻繁也多次親密出遊,前(2023)年3月還拍了婚紗,隔月到日本旅遊後,她發現懷孕了,但阿國卻不願一同扶養,還要她搬離住所,甚至不再讀取她的訊息或接電話,她只好獨自把兒子生下來,並向法院提出「認領」之訴。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因爲阿國的冷漠以對,她不得已只好傳訊息給阿國的父親,並且告知已經懷孕的事,後來兒子出生了,她再度試圖聯繫,但阿國始終不讀不回,就連阿國的父親也未回覆,因爲阿國拒絕認領兒子,她只好依民法第1067條第1項規定提起本件訴訟。

阿國辯稱,她對於小萱提出的出遊照片並不爭執,但否認可以以此作爲親子關係認定的依據。他也否認小萱的兒子爲他所生,因爲不是他所生,所以才未依據法官要求去做親子血緣關係鑑定。

法官考量,當初要求阿國前往法務部調查局,接受親子血緣關係鑑定,但阿國卻無正當理由不到場,顯見他有「故意拒絕配合」之情事,而且阿國若認爲不是孩子的生父,本可藉此親子鑑定加以確認,卻以「賭氣」爲由,當成拒絕接受親子鑑定的理由,因此阿國所說顯無足採。

法官審酌,阿國無正當理由拒絕親子血緣鑑定,加上相關事證佐證,認爲小萱的主張堪以採信,而阿國對此事避重就輕,所做出的抗辯均不足採。日前依法宣判,小萱依民法第1067條第1項規定提起本訴,請求阿國認領兒子,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