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霸佔房屋收租 躲11年被逮
宮姓通緝犯(中)逃亡11年,上月29日遭板橋警分局逮捕,偵訊後依法解送臺北地檢署歸案。(板橋警分局提供/王揚傑新北傳真)
自稱竹聯幫虎堂大哥的58歲宮姓男子2013年因強盜案遭臺北地檢署發佈通緝,逃亡期間倚仗有臺北市民權東路1段某民宅部分產權,與藍姓女友趁其他產權人不在國內,霸佔房屋隔成套房分租,10餘年獲利1000餘萬元。新北市警板橋分局日前接獲線報,於4月底埋伏查獲宮男到案,偵訊後依法解送北檢歸案。
據瞭解,宮男於2007年間觸犯組織犯罪條例案,經法院審理後,判處宮男強盜罪8年2個月徒刑,宮男拒到案執行,臺北地檢署於2013年7月2日發佈強盜通緝;另2015年因侵佔案亦遭北檢發佈通緝,同樣須入監執行。
宮男因持有民權東路1段某華廈部分產權,遂趁其他持分人不在國內時,強佔華廈1至3樓,規畫成套房分租給不特定對象,10餘年來估計獲利上千萬元。
警方調查,宮男涉及2件「執」字案通緝,一旦遭查獲即須立即入監執行,因此平日幾乎足不出戶,房屋租賃及租客接洽等問題全交由藍姓女友出面,以致能在市區躲藏10餘年未被查獲。據悉,藍女疑對外自稱是知名藝人藍心湄的堂妹;對此,藍心湄2日特地在臉書粉專發文「我沒有堂妹,大家別受騙上當喔!」
板橋警分局表示,上月接獲線報指宮男藏匿於該棟華廈,經偵查隊幹員前往查明,確認線索無誤,派員長期埋伏監控,期間曾幾次見宮男出現在門口,但隨即又退回屋內並關門,行事非常謹慎小心;4月29日上午11時許幹員終於等到宮男外出,立即上前表明身分,終結宮男逃亡生涯。
全案經偵查隊幹員人別訊問,確認宮男身分無誤後,已依強盜、侵佔通緝將宮男解送北檢歸案。另宮男涉嫌強佔房屋部分因非管轄地,板橋警方並未介入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