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囂張嘴臉開車 被小小隻女警霸氣攔查秒變乖:我不會跑!
新北市樹林區一名家暴通緝犯3日下午2點多,「嘴叼着煙+邊用手機+邊開廂型車」行經博愛街時遭巡邏女警攔下,女警見他神色緊張直覺有異,要求其出示身分證件,雖然女警身高約160公分,身形相當纖瘦,但攔查時態度霸氣,男子不敢裝模作樣,隨即坦承自己是通緝犯並說,「我不會跑!」
▲王育如身材嬌小,但霸氣的執勤態度讓她經常逮捕比自己高一個頭的犯嫌。(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從警2年多,剛滿23歲的女警王育如,畢業於師大附中,希望能守護人民,並讓做工的爸爸放心而考取警專;雖然身形嬌小,但王育如值勤態度認真而嚴肅,受盤查的人往往被她的霸氣震懾住。
▲王育如爲了保護人民,並讓爸爸安心,高中畢業後考取警專,以下同。(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樹林警分局分局長陳永昌表示,本次員警執行勤務認真且落實盤查,才能查獲因案遭通緝之逃犯,對女警巾幗不讓鬚眉表示肯定;打擊犯罪是警方則無旁貸的職責,亦是警察工作的核心價值,同時將持續貫徹警方維護轄區治安之決心。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爲者,處新臺幣3千元罰鍰;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爲者,處新臺幣6百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