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擁槍自重躲南投山區 警攻堅逮人 剛泡好的泡麪沒門了…

張姓嫌犯剛好準備1碗泡麪欲進食,還沒開吃就被逮捕,現場起獲槍支、毒品等贓證物,警詢後解送歸案。(臺中市警察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南投縣張姓男子平日擁槍自重,因涉嫌槍砲、毒品、傷害等刑案遭發佈通緝,過年期間藏身於南投縣山區某鐵皮屋內,警方循線追緝,經蒐證完備後執行攻堅抓人,當警方破門而入時,張剛好準備1碗泡麪欲進食,還沒開吃就被逮捕,現場起獲槍支、毒品等贓證物,警詢後解送歸案。

警方指出,張嫌爲規避警方追緝,四處搬遷藏匿,出入均極爲謹慎,多次駕駛不同車輛或搭乘友人車輛在臺中、彰化及南投等地流竄。根據情資,張嫌隨身攜帶槍械,並將相關改造槍械的工具及零件以車輛載運至短暫的藏匿處所,持續進行加工改造槍械等不法情事。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八隊查緝槍砲案件,在去年間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張藏身在南投竹山一帶山區,警方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進行查緝。當張嫌在客廳正準備大快朵頤享用熱騰騰的泡麪時,對於警方突如其來查緝行動,一臉震驚錯愕,即遭當場逮捕。

警方查扣火藥改造手槍1枝、半成品改造手槍2枝、子彈31顆、彈匣4只、槍枝零組件1批、改造工具起子、鉗子、板手、銼刀、磨刀石、砂輪機、鋼刷及槍管刷1批、一級毒品1包(毛重0.52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6包(毛重5.12克)、吸食器10只、手機2支及現金7300元等贓證物。

經警方調查,張嫌確實持有槍械及毒品,併購買各式槍械零件後自行加工改造,全案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分別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及2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緝獲通緝犯主嫌,並查扣改造槍枝、子彈及毒品,配合臺中市春節重點工作,持續推動肅槍、掃黑、緝毒、打詐及取締賭博等重點工作,展現打撃非法及維護治安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