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網股》遠傳笑到最後!合併亞太案勝訴定局

遠傳表示,該民衆是在2022年5月提起訴訟,但他早在同年4月就已要求原亞太買回其持有全部股份,且7月股權完成移轉時他就已不是股東,理當沒有權益受損的情況。最高法院判決認同遠傳主張,該民衆在本案不具有請求資格,判決遠傳勝訴。

遠傳指出,遠亞自宣佈合併以來,包含遞件送審、主動從嚴認定繳回超額頻譜、召開股東臨時會等作爲,均一貫秉持「遵循法令」的最高原則,且言行一致,遠傳的遵法、誠信作爲仍經得起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