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中心強烈譴責 光洋科27日股東臨會無效
投保中心表示,光洋科股臨會依前開法院執行命令本不應召開,法院人員亦進入本次股臨會會場送達、宣讀執行命令,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並於會前停止辦理股務事務,該股臨會已不具適法性,惟獨董吳昌伯卻仍執意開會並作成臨時動議決議,乃公然挑戰公權力違反法院執行命令。
同時,投保中心表示,觀察光洋科股臨會其現場及會場狀況,秩序混亂,報到程序緩慢,投保中心在進入會場後即發現工作人員已開始計票,旋即宣佈投票時間截止,會場未見主席且未受理投資人發言,股東及投保中心於會中擬發言提問,均受強烈干擾且無人迴應,會中司儀並逕宣佈臨時動議投票結果將本次股臨會延至111年1月3日再行召開,然基於股臨會召開既屬無效,此等決議當不具合法性。綜觀其等行爲嚴重藐視法院執行命令,不遵守法治原則,漠視股東權益,投保中心深表遺憾並予以強烈譴責。
投保中心將密切注意事件發展,除要求獨董吳昌伯應遵守法院執行命令,停止於1月3日進行集會,並將審慎評估視需要研擬依投保法等有關規定提起相關訴訟,追究相關人等責任,善盡投保法賦予之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