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顧等3業經許可出版品收入 營業稅降至2%
財政部。(吳靜君攝)
財政部今日修正發佈《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將投顧、期顧與信評,銷售屬金管會公告或覈准項目經營的交易與投資有關的分析、推薦等出版品收入,可列入「非專屬本業收入」的排除項目,也就是可視爲專屬本業收入,金融營業稅可從5%降爲2%,並自今年的5月1日起適用。
財政部解釋,此辦法規定投顧、信評及期顧事業銷售出版品原本不屬於金融專屬本業收入,金融營業稅應該5%。
不過這些行業會因爲本業而有出版品需求,像是投顧、期顧等投資建議、市場趨勢等出版品,經過期貨業爭取,財政部修正辦法,相關出版品若經金管會許可,可以從出版品排除,視爲本業的延伸,所以營業稅可從5%降至2%。不過如果這些業別出版月刊、季刊或者發行通訊等,仍屬於非專屬本業,若有收入仍依據5%課稅。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11條規定,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的營業稅,若是非專屬本業,目前的稅率是5%,而銀行、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目前稅率是5%;但是保險業的再保費收入則是1%。其他銀行、保險以外,若是經營專屬本業稅率則是2%。
另外,信用卡的手續費原本就非專屬本業,稅率是5%,不過隨着信用卡支付工型態愈來愈多元,因此轉帳卡、信用卡支付業務手續費收入仍是非專屬本業收入,稅率還是5%。
投顧、其顧與信評的相關的出版品、排除於非專屬本業的收入稅率調降,可追溯自今年的5月1日適用,因此7月申報今年5、6月營業稅時即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