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路邊安全帽給女友戴 失主氣炸報警他付慘痛代價
臺北地院
43歲張姓男子騎機車欲接送女友時,因車上只有1頂安全帽,見路邊停車格內的機車上有頂安全帽,就順手牽羊偷走給女友戴,並帶回家裡,失主發現安全帽被偷報警,臺北地院依竊盜罪判罰張男4000元。
判決指出,今年4月18日晚間8時30分,張男騎乘機車欲前往搭載女友時,因缺1頂安全帽,見別人停放在北市中山區某機車停車格機車上有安全帽1頂,遂徒手竊取,提供女友使用後攜回家中。
失主牽車時,發現車上安全帽不翼而飛,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獲張男,並查扣他偷走的安全帽1頂。檢察官調查時,張男認罪,張男被依竊盜罪起訴,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臺北地院審理後,判處張男罰金4000元。張男爲了一時方便,偷走他人安全帽使用,不但損失4000元,還留下刑事前科,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