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圓夢碎?鈕承澤恐年後才能出獄 法界:性侵犯放人程序繁瑣
導演鈕承澤因性侵判刑4年,於2021年11月底入監,去年底第4次申請假釋成功。原先外界以爲,高等法院裁定付保護管束後就可出獄,不過獄方說要等臺北地檢署安排好才能放人。法界人士說,性侵犯出獄有一定流程,較其他犯人繁瑣,包括出監前、再犯評估,還要擬訂處遇計劃,確保不會再犯。
花蓮監獄副典獄長楊垂雄今天表示,保護管束事宜是由北檢安排,再通知監獄執行,需等待檢方把保護管制的細節安排好,監獄才能讓他出來;且鈕承澤不用戴電子腳鐐,因此短期內鈕不會出獄,可能過年後才能恢復自由身。
不具名法界人士說,依照監獄行刑法,執行期滿後,應該在當天中午前放人;覈准假釋者,應該在保護管束命令送交監獄後,限於24小時內出獄。不過要是有移交、接管、護送、安置、交通與銜接保護管束措施,或其他安全顧慮特殊事由,可以在指定日期出獄,不是高院裁定後就能放人。
依照「性侵害付保護管束案件作業流程」,執行保護管束地檢署要分案,要有「觀護人執行性侵害付保護管束人出監前評估作業(執護評)」,觀護人收到執護評後,再進行再犯危險性評估,接下來觀護人或工作小組擬訂處遇計劃,這個階段要在分案後7個工作日內完成,複覈通過後才能將人放出,流程十分繁瑣,最主要目的就是要讓性侵犯不要再犯罪。
法界人士說,雖然高院裁定昨天下來,但根據性侵害保束作業流程,可能要1到2周的時間,主要取決於檢方的流程速度,現階段主導權在檢方,只能等待北檢通知,鈕承澤想要回家只能再等等。
國片導演鈕承澤性侵案判刑4年,現已服刑3年2個月,申請假釋獲准,但需待北檢做好適當銜接後,花蓮監獄纔會放人。本報資料照片
導演鈕承澤因性侵判刑4年,於2021年11月底入監,去年底第4次申請假釋成功,花蓮監獄今指出,由於北檢在保護管束措施上還要安排,需待地檢署做好適當的銜接後纔會放人。記者王思慧/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