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補教實名制! 未來招生必須「括號」真名

▲爲了防範狼師教育部責成地方政府清查補教從業人員。(圖/臺南市府提供)

記者盧映慈臺北報導

補教狼師風暴多日,各界都呼籲要推行實名制,教育部邀集縣市政府會商後,決定修改「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並責成地方政府在2周內清查轄區所有補習班負責人教職員,是否列冊「不適任」名單;同時以行政督導要求補習班將真實姓名放在班內明顯處,讓學生家長安心。

教育部表示,補習班負責人如果有性侵等案底,依據法令會撤銷立案,如果是班內教職員則處以解聘,目前補習班都必須檢附負責人、教職員真名的名冊,同時包含學經歷影本良民證(刑事犯罪紀錄),但只限申請立案及教育局到班檢查時要出具,未來會改成教職員人事有異動就要檢附名冊,同時建立「不適任教師補教業專區」清查,明訂補習班得知教職員發生性侵、性騷擾等案有通報義務

▲推動補教實名制後,補習班必須在招生廣告上標註教職員的真實姓名(圖/東森新聞

但推動實名後,補習班的廣告都必須更改,不少業者擔心會「失去經營十幾年的行銷形象」,教育部也迴應,補習班如果已經立案,像「XX英文」、「XX國文」的補習班名稱不用改,但招生時,名冊及廣告必須在藝名後面括號真名,如「陳X(陳XX)」,或是在真名後附上原本使用的藝名「陳XX(陳X)」來呈現,一方面保持品牌形象,一方面讓家長、學生第一時間知道老師的真實身分

至於立委質疑「公職升學補習班」竟然免除5%營業稅,強調應該要「加徵」,但也讓人擔心成本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財政部也解釋「補習班所得稅還是要繳」,教育部則認爲,相關的財政問題要再跟財政部討論,研擬一個最完善的辦法,不要「挖了東牆補西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