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帶豆花…不爽「袋子要加價1元」!金融女老闆狠甩店員巴掌

女子外帶豆花,因爲不滿塑膠袋要加價一元,打算退錢遭拒後,竟賞店員巴掌。(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羿妏/臺北報導

丁姓女子去年12月4日晚上8時許前往北市一間冰菓室購買外帶豆花,經簡姓男店員表示塑膠袋依政府規定要加價一元購買,心生不滿之下想退貨,但遭對方拒絕後,她竟出手狠甩簡男一巴掌。對此,一審臺北地院傷害罪,判丁女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5萬9000元,上訴二審,日前遭駁回定讞。

判決指出,丁女當時到店內購買豆花,要求一個塑膠袋,但簡男告知政府規定塑膠袋須收費一元,她向簡男稱「別家不用,無法接受」,打算退貨,而聽聞簡男表示「無法退錢也不能決定袋子問題」,她竟直接賞對方一巴掌,造成簡男右臉挫傷。事後,簡男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提告。

丁女否認傷害犯行,辯稱她只是肢體動作較大,因雙方發生口角,被激怒後情緒較激動,不記得有打到簡男,另外案發時間爲晚間8時,簡男赴醫院驗傷時間則是晚間10時,就時間點來看,無法證明簡男傷勢與她有關

▲簡男表示,丁女曾來過店內,也知道塑膠袋要另外加價購。(示意圖/記者陳羿妏攝)

簡男則表示,丁女先前就曾來過店內,也知道袋子要另外購買。對此,法官勘驗上述說詞、驗傷證明及監視器畫面,確認丁女有打傷簡男,且影片有「啪」的一聲,因此不採信丁女說詞。

一審丁女被依傷害罪,判拘59日,得易科罰金5萬9000元。丁女不服結果,上訴求無罪判決,而二審臺北地院認爲,丁女外帶豆花卻不願依政府規定加價1元買塑膠袋,向店員索討免費包裝不成,竟未剋制自身情緒,甩簡男耳光,明顯缺乏尊重他人身體法益名譽觀念考量丁女目前尚未賠償及獲得簡男諒解,並審酌丁女自行開設財務顧問公司,從事金融業,碩士畢業情狀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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