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配爭取依親權 越籍新住民盼接重病親人來臺屢碰壁

越籍新住民阮氏絨在崑山科大附近開設平價的港式叉燒店,深得附近大學生喜愛,最近她想接植物人的弟弟來臺依親照顧卻四處碰壁。(程炳璋攝)

陸配爭取縮短入籍年限的議題未平,外配也欲爭取陸配才享有的依親權,越籍新住民阮氏絨16年前嫁來臺灣,前夫意外身故,母子流浪半個臺灣,到臺南投靠表姊,終於靠開叉燒店穩定生計,最近想從故鄉接植物人弟弟來臺照顧,礙於法令卻四處碰壁,盼政府也能關心外配的依親權。

36歲的阮氏絨故鄉在越南芹苴市,20歲就跨海嫁到宜蘭,前夫意外摔倒過世,她一度被迫「淨身出戶」,身無分文帶着8歲兒子到臺南投靠同鄉的表姊,最慘時母子窩在超商度日,1天分食1個便當。

直到最近阮氏絨遇到1名香港師傅,帶她回香港學習廚藝,又幫她爭回前夫部分遺產,回臺南在崑山科大附近開了間「叉燒大王小絨雲吞麪」店,平價且具道地港式風味,成爲附近大學生的私藏愛店,逐漸站穩生計。

阮氏絨在故鄉的31歲弟弟自小重病失能,全靠父母照顧,父母逐漸年老,只得靠她臺灣與越南兩邊跑,分擔照顧責任,有感身心俱疲,近年很想接弟弟來臺照顧,卻因臺灣的外配法令,新住民無依親權,四處碰壁。

根據現行法規,外配即使已取得臺灣籍身分,親屬仍無法依親來臺,僅能申請停留簽證,有時間限制。阮氏絨雖找了民代介入協助,盼能延長來臺觀光時間,仍機會渺茫。

「你羨慕我、我羨慕你」見到日前陸配爭取比照外配入籍平權,阮氏絨也盼政府修法關心外配權益,取得陸配享有的依親權。目前她只能待在臺灣努力工作多賺錢,填補她往返臺越所需的機票錢與弟弟的醫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