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師獲聘逾6個月 開放家屬申請一同入境

教育部近日行文各級學校,外籍教師獲聘逾6個月,開放家屬申請一同入境我國。(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指揮中心已放寬非本國籍商務人士訪臺措施,教育部近日發函各級學校,聘期超過6個月、獲核發不加註停留期限簽證的外籍教研人員,家屬如需一同入境臺灣,可依外交部規定,同時遞件申請依親簽證。

教育部16日發函各校,並在公文指出,大專延攬外籍教師、研究人員及博士後研究員訪臺,適用非本國籍商務人士訪臺措施,直接到駐外館處申請,不用再透過學校層層上報。

教育部23日行文各校強調說明,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於外籍教研人員取得有效居留證後,依指揮中心民國110年12月3日放寬措施,自行辦理訪臺依親。

教育部在公文提到,外籍教師聘僱許可期間超過6個月、獲核發不加註停留期限的居留特別入境許可(簽證),申請人的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同時遞件申請依親簽證,一起入境臺灣,不用再尋求教育部專案辦理。

除此之外,教育部也指出,外籍教研人員及其家屬入境後仍受指揮中心相關檢疫規定規範,檢疫天數已於本月初從過去的14日縮減爲10日。

教育部強調,除了需滿足10天檢疫期外,之後還需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滿後纔可進入校園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