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點再付錢卻人間蒸發?超商店員代收刷54萬以詐欺起訴
桃園觀音1間超商李姓店員去年8月代收刷了54萬元,錢卻沒入帳,她稱是熟客說以後再付,孰料熟客卻跑掉,檢方不信其說法,依詐欺罪起訴。(賴佑維攝)
桃園市觀音區20歲李姓超商女店員去年8月利用代收系統連刷27筆、54萬元,卻未實際支付,店家報警後,李女喊冤,指是熟客央求,稱之後再付,孰料熟客人間蒸發。檢方不採信李女說法,認爲李女是共犯,依詐欺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李姓女子去年6月在桃園觀音1間超商任職,8月15日下午到深夜,陸續刷了27筆都是2萬元的代收款項共54萬,但卻沒有實際收錢,導致超商虧損嚴重。店家報警後,警方循線找到李女。
李女稱,是幫綽號「小魚兒」的熟客先讀刷款項。李女解釋,「小魚兒」先前曾到店裡,說手上沒有現金,請她先幫忙以超商收銀機代收款項,之後再給她現金。李女說,那次先幫「小魚兒」結帳,後來「小魚兒」的確有給她錢,因此認爲「小魚兒」可以信賴。
8月15日「小魚兒」再度找上她時,她纔不疑有他,跟以前一樣,協助「小魚兒」先行用收銀機讀刷付款,雖然款項大,一度懷疑,但選擇相信他,不料「小魚兒」卻人間蒸發,自己也是受害者。
警方發現李女根本不知道「小魚兒」真實身分,與其僅有Line好友,無從查起「小魚兒」真實身分,詢後將李女依詐欺罪送辦。桃園地檢署偵辦,認爲有李女自白、代收明細表、待收款專用繳款證明、收據查詢資料等。且檢方發現,李女跟「小魚兒」有犯意聯絡及行爲分擔行爲,並非單純被騙,認爲李女是共同正犯,依詐欺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