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命清潔婦20樓牆外零防護洗地 她最重罰30萬!屋主沒事
桃園市桃園區藝文二街1社區今天下午被發現有清潔人員爬出20樓窗外,站在外牆平臺打掃蜂蛹,鄰居發現後拍下並向桃園市勞動檢查處檢舉,勞檢處隨即派員查處,將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裁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賴佑維攝)
桃園市桃園區藝文二街1社區20樓今天下午被發現有清潔人員爬出窗外,站在外牆平臺打掃蜂蛹,鄰居發現後拍下並向桃園市勞動檢查處檢舉,勞檢處隨即派員查處,將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裁處清潔人員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勞檢處指出,派員調查後,因一週前因屋主樓上發現2個虎頭蜂窩,大樓管委會請義消來清除,造成20樓窗外平臺散落蜜蜂蜂蛹,近日開始聚集蒼蠅,27日下午1時許,屋主請清潔人員於窗內清除,但窗架過高無法清掃,清潔人員自行評估可以爬出去站立於平臺清潔,遂爬上外牆平臺打掃,作業期間無穿戴安全帶等安全防護具。
勞檢處職業安全衛生科科長葉展龍表示,稽查人員前往時,清潔人員已經完成清潔工作,但稽查人員有遇到該清潔人員,該人員是自營工作者,稽查人員當場提醒,行爲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將依法裁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勞檢處長王振鴻表示,按照法規規定,業主未有相關罰則。
勞檢處呼籲,如從事高度2公尺以上高處作業,僱主及自營作業者均須按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辦理,查有違反規定者,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如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致發生死亡之重大職業災害,將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呼籲各僱主及自營作業者從事高處作業務必恪遵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避免發生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