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狠心斷聯13年…2子女喪禮上認不出爸 她心寒離婚
一名女子的丈夫前往大陸後,拒絕與她及子女連繫將近13年,讓她心寒提離婚。(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女子小花(化名)與丈夫結婚後生下2子女後,丈夫赴陸失去聯繫整整13年,後因婆婆過世短暫返臺1周又出境,婆婆喪禮時2名子女還認不出爸爸,讓她心寒至極,決定訴請離婚。法院審結,判準離婚。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花主張,於20年前與丈夫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未料丈夫自2004年出境前往大陸後,整整13年不與他們連絡,入境時也未探望她與小孩,直到2020年間婆婆過世纔回臺奔喪,甚至小孩在喪禮上認不出爸爸長相,認爲2人的婚姻已名存實亡。
小花表示,丈夫曾於2007年至2019年間匯款約40萬貼補家用,其餘時間從沒有給過任何家用金,她的收入並不高,若非孃家父母免費供住,減輕她的負擔,她實在難以獨自扶養2名小孩至大學畢業,認爲這段婚姻無法繼續維持的最大原因爲丈夫,故依法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男方並未到場辯論,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勘驗2人子女的證詞,發現兒子證稱2004年後僅與母親同住,父親去大陸後不曾與他們聯繫,祖母過世時有看到父親,但並不認識對方等語,故採信小花說詞,認爲此段婚姻中夫妻互相扶持的特質已蕩然無存,男方須負較大責任,判準離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