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惹上大麻煩 國外攜入「禁藥」最高罰1億元

食藥署提醒,無論從國外訂購或國外帶回未經覈准藥品,都違反《藥事法》第82條,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王家瑜攝)

知名YouTuber Joeman、網紅蕾菈和湯宇涉嫌吸食大麻,6日遭移送新北地檢,復訊後均無保請回。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提醒,無論從國外訂購或國外帶回未經覈准藥品,都會違反《藥事法》第82條,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目前國內並未開放醫療用大麻,大麻素製劑管理情形可分爲兩種。一種是成分僅大麻二酚(CBD)者,依照《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 ,須由醫院向食藥署申請專案進口;另一種是大麻二酚加上四氫大麻酚(THC)含量超過10 ppm,屬第二級毒品及管制藥品,依《特定藥品專案覈准製造及輸入辦法》,須由醫院提出申請使用。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今天提醒,如果到國外玩,將未經我國覈准的藥品帶回臺灣,恐違反《藥事法》第82條,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陳惠芳也提醒,不要將個人的自用藥品於網路販售,此舉等於是「無照藥商」,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可依同法92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如果販售的是未經我國覈准的藥品,依據《藥事法》83條規定,可處7年以下尤其徒刑,得併科5000萬以下罰金。

食藥署統計,111年共發現1575件網路違規販售藥品,無照藥商佔了1152件;今年1到6月共820件,其中567件爲無照藥商。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楊博文說明,無照藥商案件多數是民衆不諳法規而觸法,初犯以3萬元罰鍰爲主,如爲累犯或故意,地方衛生局將加重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