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爆他免費住5千萬豪宅 潘孟安出庭拿租約反駁「以訟止謗不得已」
立法委員王鴻薇爆料屏東縣前縣長潘孟安擔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北上輔選期間,入住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價值5千萬萬華豪宅「力麒御品」,潘孟安提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元,並要求刪除臉書相關貼文和網址,臺北地方法院今開庭,潘孟安親自出庭並提出租約、匯款紀錄佐證,並說「以訟止謗是不得已的決定」。
庭後,潘孟安快步離開法院不願意受訪,面對媒體詢問皆迴應「沒有意見」、「我沒有話說」。
潘孟安庭上指出,他從事政治工作30年,對於所有工作戰戰兢兢、全力以赴,不管是從鄉民代表、縣議員、立委、縣長,到2022年10月退下之後,受到賴清德邀請,2023年初投入輔選工作,一向以珍惜羽毛、清廉自居。
他說,他一個南部孩子上來,在北部沒有任何房屋,所以行、住方面都需要安排,王鴻薇明知他上來臺北時,和高雄政治夥伴都住飯店,也同時委由在地朋友林楚茵夫婦找房子來承租,對方熱心告訴他,有一戶附家電、傢俱樣樣俱全,完全符合他可以一卡皮箱入住。
潘孟安表示,他委由助理看房、簽約,助理也和他同住一戶、3房1廳,雖然房租很貴,但想想覺得一年應該夠,就簽約承租到今年2月,符合他的工作需求,遺憾的是自己工作之餘,住飯店、承租房屋還得面臨王鴻薇等人委請狗仔跟監,以不光明磊落的方法侵蝕他的人權。
他說,王鴻薇等人還惡意去說他接受財團供養,已嚴重侵害他個人的政治清譽,王鴻薇抹黑他身爲競選總幹事的工作,還把時間選在賴清德登記之後,意圖使人不當選,茲事體大,他纔想「以訟止謗」,這是不得已的決定。
臺北地院今開庭時,潘孟安委任律師當庭提出房屋租賃契約、匯款單正本,王鴻薇委任律師指出,經查閱租約和匯款申請書,皆不是潘孟安的名字,而是練昱廷的匯款紀錄,簽約也沒有潘孟安用印,無法證明潘孟安是承租房屋,非接受楊宗招待。
潘孟安律師反駁,練昱廷是潘孟安長達10幾年的助理兼司機,因潘孟安政治、選舉工作繁忙,委由助理租屋、匯款,符合潘孟安的工作安排,且助理也和潘孟安同住在承租地。
潘孟安律師也說,根據王鴻薇提出所謂助理和爆料者的對話紀錄截圖,對方內容提及「我在想鴻薇姐明後天有沒有空,我去找她訪訪,寫完後是時機出」,王的助理迴應「委員是說登記後,你如果要提早發,我不確定委員意思」、「你預計何時要來訪」,對方迴應「登記後再發」。
潘孟安律師指出,王鴻薇助理擬好整個稿,之後和對方說「我寫完了,你的我看過後再看看改哪裡」;對方也曾說「力麒迴應說楊不認識潘,是透過人租的,每月6萬8」,從對話紀錄來看,可知沒有所謂的爆料者,且王鴻薇明知潘是承租房屋,仍惡意發表妨害名譽的言論。法官庭末諭知4月12日下午3點半再開庭。
立委王鴻薇爆料屏東縣前縣長潘孟安(圖)擔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北上輔選期間,入住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價值5千萬萬華豪宅「力麒御品」,潘孟安提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元。本報系資料照
立委王鴻薇爆料屏東縣前縣長潘孟安(圖)擔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北上輔選期間,入住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價值5千萬萬華豪宅「力麒御品」,潘孟安提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元。記者林孟潔/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