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購藥挺便民,但開方“別隨意”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周子元

1月12日,家住山東省德州市的李先生因急性咽喉炎到該市德城區中醫醫院門診看病,所需藥品醫院藥房暫時沒藥。於是,通過電子處方中心,李先生的處方實時流轉至當地具備資質的藥店,到店只需出示醫保電子憑證就能購買並報銷。

因過敏痛癢難耐,家住湖北宜昌的陳雲日前在某線上購藥平臺,通過在線醫生開具了一張“地奈德乳膏”的處方。“太方便了,藥很快就送到了。”她說。

據國家醫保局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備“雙通道”藥品的定點零售藥店均需通過電子處方中心流轉“雙通道”藥品處方,不再接受紙質處方。近日,多地醫保部門發佈相關通知,不再使用手寫紙質處方,支持將電子處方打印成紙質處方,方便老年人等有需求的參保人前往定點藥店購藥。

“電子處方”新規施行,帶給老百姓哪些變化?記者進行了採訪。

“電子處方”提升購藥便利性

“減少往返奔波、歷史處方可追溯、還能自主選擇購藥地點……”日前,湖南的張女士第一次通過某互聯網購藥平臺,上傳了醫生開具的電子處方,替母親購買了治療高血壓的常用藥。

“以前每個月都去趟醫院,如今通過醫院小程序就能複診開方,藥店拿藥。對於有慢性病患者的家庭來說便捷多了。”張女士說。

只需動動手指就可上傳處方,買藥還能配送到家,方便快捷的網絡購藥簡化了部分傳統就醫模式。

近年來,各地陸續規範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加快推進電子處方中心建設,這對於行動不便者或者“上班族”來說,極大地提高了購藥便捷性。

記者在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和平里西街的一家藥店看到,因部分老年人對電子處方使用仍不熟悉,藥店專門放置了說明。“病人可在本人醫保健康服務中查詢歷史處方。到店後,藥店的工作人員會掃取病人醫保電子憑證下載或由藥師開具相應電子處方,根據處方出售藥品。”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但採訪中記者瞭解到,網購處方藥帶來便利的同時,仍存在一些平臺無法覈實患者信息真僞、違規開藥、處方流轉不暢等問題。

確保處方來源真實、可靠

新規施行以來,記者在網絡平臺上發現,有市民反饋自己所在地區的電子處方流轉不暢。

“一天我都沒能拿上藥。”該患者表示,因爲醫院藥品目錄沒有他所需藥物,無法開具電子處方。還有患者反饋,自己按規定提供了電子處方,但藥房方面系統還沒準備好。

家住甘肅省岷縣的居民李靜因孩子反覆咳嗽,想通過某線上購藥平臺購買治療該症狀的處方藥,通過網絡醫生問診後,因兒童年紀較小,且此前開具的電子處方時間已超一年,平臺建議李靜到醫院重新就診。但由於孩子此前服用過相同藥物,李靜不願再去醫院費時費力,便通過另一平臺將姓名、年齡改爲自己,成功拿到了藥物。

按照我國互聯網診療相關規定,醫療機構不得對首診患者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在線複診時,醫師也應當掌握病歷資料,纔可對相同診斷進行復診。但在多個線上購藥平臺只需在提供處方頁面選擇“我有,不在身邊”“我已線下確診某疾病”等類似選項,即可實現開方購藥。

《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通過網絡向個人銷售處方藥的,應當確保處方來源真實、可靠,並實行實名制。

“一些藥店爲了增加銷售額,不嚴格要求提供處方,在處方藥銷售管理上存在一定程度的鬆懈。”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健康法治研究與創新轉化中心主任鄧勇指出,有些藥店的藥師配置不足、專業程度不高,難以滿足電子處方審覈要求。

加大處置力度

據統計,截至2024年9月,全國互聯網醫院已達3340所,每年提供的互聯網診療服務量超過1億人次,電子處方的合規和安全性不容忽視。

針對“電子處方”流轉不暢的問題,有醫保局工作人員表示,應高度重視醫療服務人員的培訓,幫助醫療機構和藥店儘快掌握電子處方系統的操作方法,並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和問題解決服務。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推進“碼上”嚴監管,充分發揮藥品追溯碼數據價值,對串換倒賣醫保藥品、空刷套刷醫保卡、僞造處方等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爲開展精準打擊,加大處置力度。

按照相關規定,線上購藥平臺對網購處方藥也要承擔監督義務。中國藥品監督管理研究會藥品流通監管專業委員會委員譚剛認爲,平臺要進行定期巡查,如果入駐藥店出現違規問題,要按照平臺的規則,及時提醒改正,包括制止違規行爲。如果是監管部門發現入駐藥店的違法違規問題,而平臺未發現,平臺也會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

醫藥業內人士也表示,解決網售處方藥安全問題,還要通過技術手段確保處方的真實有效。經營者必須嚴格審查處方是否由具備資質的醫師開具、憑處方銷售,保證藥品真實可溯。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