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頻繁出差!人妻察覺有異 目擊他與小三同居3天
臺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因發現丈夫阿德(化名)出差次數頻繁,驚覺有異,因此暗中調查,意外發現阿德與另一名女子小萱(化名)同居。(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因發現丈夫阿德(化名)出差次數頻繁,驚覺有異,因此暗中調查,意外發現阿德與另一名女子小萱(化名)同居,小美因此提告侵權,要求小萱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經法院審理,小萱因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小美主張,他與阿德於109年2月14日結婚,婚後育有二子,阿德自112年起出差頻率及情況異於以往,經小美查訪,發現阿德竟與小萱共同居住於小萱住家內。
小美指出,她曾目擊阿德與小萱有多次親密行爲,包括去年8月20日上午10點48分許阿德身穿睡衣背心,自小萱住處出來拿取外送,小萱於下午4點34分許自住家離開,於下午6點返回住家,兩人連續三天在小萱住家內過夜。顯然2人已超越了普通朋友的範疇,嚴重侵犯了小美作爲配偶的權益。小美並提出錄影畫面及截圖等,讓小萱啞口無言。
法院認定,小萱與阿德的行爲,已屬於對小美婚姻關係的嚴重干擾,已超出一般社交行爲所能容忍的範圍,對小美的精神造成了相當程度的痛苦。因此,法院裁定小萱需賠償小美精神損害賠償金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