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2千元遊戲點數!11歲女童讓色大叔「公廁吸乳」送自拍裸照

孔姓男子以遊戲點數誘騙11歲少女到廁所猥褻胸部及自拍裸片,被判刑3年10月。(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高雄一名孔姓男子透過網路遊戲認識11歲少女小音(化名),孔男邀小音見面後,帶到公廁撫摸及吸吮胸部,再幫小音儲值2千元遊戲點數,孔男再以遊戲道具及點數,誘騙小音自拍裸體影片12段傳給孔男,小音的父親得知此事後氣炸,報警揪出孔男時,孔男竟稱是小音「說好的」才同意交易,法官依違反兒少法等罪判孔男徒刑3年10月。

判決指出,去年10月間,孔男利用手機遊戲時結識小音,在網上一同打遊戲後,孔男邀約小音外出,以儲值遊戲點數爲誘因,把小音帶至某大樓1樓的公廁內,脫去小音的上衣在廁所內撫摸及吸吮胸部,事後再帶小音到超商儲值2千元遊戲點數。

孔男利誘小音進行猥褻得手後,當天晚上再以提供遊點數和道具爲代價,進一步要求小音自拍裸露胸部、下體的影片傳給他,小音拿手機拍下12段自拍裸體影片後傳給孔男欣賞,結果被小音父親發現,直接帶着女兒去警局報案。

孔男到案後坦承犯行,還把責任推給小音,聲稱有徵得小音同意才撫摸及吸吮胸部和要求自拍裸片,且是小音自己「說好的,且有誠意的樣子」才同意交易。

高雄地院審理時,孔男想和小音父親和解,但小音父親認爲孔男沒有悔意,只想藉和解換取脫罪或減刑,拒絕和解,也不打算原諒孔男;法官認爲,孔男以遊戲點數誘騙未滿12歲少女拍性愛影片,戕害少女身心健全及日後對兩性關係之認知,影響社會風俗甚鉅,依違反兒少法等罪判徒刑3年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