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7000元亮刀槍限制自由 警破門將莽男逮捕送辦

警方查扣到空氣槍、毒咖啡包等贓證物。(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北市一名30歲余姓男子,因積欠陳姓男子7000元未還,昨天(3日)凌晨3時,余男與李姓友人到陳男復興南路二段家中商量還錢事宜,過程中雙方發生口角爭執,陳男竟拿出槍械威脅余男還錢,余男藉口要下樓領錢離開現場,趕緊至超商報警。

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接獲余男報案,稱朋友遭人限制自由,且對方手上有槍枝及刀械,立即以優勢警力趕赴現場查處。

陳男一度拒絕開門,警方考量遭限制自由的李男恐有人身安全疑慮,遂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8條,請119消防隊人員協助破門,但進入屋內後,發現李男與陳男在聊天,並沒有受到脅迫也沒有受傷。

警方在陳男同意搜索下,在屋內查獲空氣手槍2把、彈夾2個及瓦斯罐、BB鋼珠彈、毒咖啡包6包等違禁物品,警方依規定予以扣押,並以現行犯將陳男逮捕。全案訊後,依槍砲、毒品及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